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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作物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

编辑: 时间:2022-12-09 访问次数:922


202211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是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学科制定预答辩实施细则并监督预答辩实施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课题组自行组织预答辩。


一、预答辩的时间

博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提交外审或盲审申请前至少2个月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硕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提交外审前至少40天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

二、预答辩的申请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时需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在培养环节审核前在系统提交,签署导师意见。

三、预答辩的组织

博士预答辩(预审)应在农学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聘请相关学科3或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包含1名校外或院外专家)组成答辩小组,决定预答辩专家组组长。硕士预答辩(预审)应在农学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聘请相关学科3或5位硕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小组,决定预答辩专家组组长。

参加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是答辩小组成员,但是必须列席。

四、预答辩的要求

1.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公示(海报张贴)预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和答辩时间、地点,并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至预答辩(预审)专家;

2. 预答辩委员会审核的材料包括学位论文初稿、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以及相关学术成果等。

3.预答辩委员在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学术水平、工作量、写作问题等做出评价。预答辩专家组组长负责填写《预答辩意见表》,并签字。

4.预答辩委员通过召开组内会议(答辩人导师回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预答辩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通过票达全体预答辩专家组专家2/3以上(不含2/3)方为通过,通过票不足2/3以上(含2/3)为不通过。

5.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45分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答辩和委员评议等。


五、预答辩结果的运用

1、通过预答辩的论文,递交《预答辩意见表》(附件一)至学科(学院);决议通过的论文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填报《学位论文预答辩后送审申请表》(附件二)方可以进入论文盲审阶段;

2、预答辩(预审)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


六、其它事项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可比照本细则进行。


附件一-预答辩专家意见表-2022.doc

附件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后送审申请表-20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