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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庄晚芳茶学发展基金会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编辑:slz日期:2016-03-16访问次数:624

    2016年3月4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召开了新一届浙江大学庄晚芳茶学发展基金会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就新一届管理委员会人员及有关奖励条例进行了讨论,出席的人员有浙江新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利华先生、浙江茶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毛立民先生、杭州嘉盛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浙江华茗园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家华先生、临海羊岩茶场副场长朱潮安先生,浙江大学茶学系梁月荣先生、龚淑英女士和须海荣先生,浙江茗皇天然植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竹生先生有事未能出席。由于原浙江茶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建强先生已调离该单位,所以有新的董事长毛立民先生成为新一届管理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梁月荣
   副主任:须海荣  龚淑英  毛立民 
   成员:吴建明  石利华  朱昌才  傅竹生  胡家华  毛立民  
         梁月荣 须海荣  龚淑英
   秘书长:须海荣(兼)
   秘书:谢建勇

   会议还就浙江大学庄晚芳茶学发展基金奖励条例进行了讨论,为了进一步发挥好基金的作用,尤其在茶学学科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为此从2015年度起,每年设立以下奖项:

一、论文奖:

  1、 杰出单篇论文奖:

    (1)影响因子IFS≥5.0,   奖励8000元;
    (2)影响因子IFS≥8.0,  奖励16000元;
    (3)影响因子IFS≥10.0, 奖励20000元。

  2、优秀论文奖(五年发表论文影响因子总和):

    (1)影响因子∑IFS≥20.0,奖励8000元;
    (2)影响因子∑IFS≥30.0,奖励16000元;
    (3)影响因子∑IFS≥40.0,奖励20000元。

二、教材奖:

  1、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奖励20000元;
  2、省、部级规划教材主编:奖励10000元。

三、科技成果奖:

  1、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1)一等奖:20000元;
     (2)二等奖:10000元。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二等奖:40000元。

   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浙江大学,原则上每篇论文只能参评一次,如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同时参评,影响因子按50%计算。教材主编单位署名必须是浙江大学。科技成果奖第一获奖者单位署名必须是浙江大学。另外,针对在校研究生发表论文,如影响因子≥2.0,奖励4000元;影响因子≥3.0,奖励5000元;影响因子≥4.0,奖励6000元,影响因子≥5.0参照教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