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成为全国公共机构领域首个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零碳”创建标准与评价细则。该标准从基本要求、“零碳”管理水平、绩效指标3个方面入手,着重围绕能源管理、绿色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电力、碳中和等4个方面指导开展“零碳”公共机构建设工作。
其中,绿色管理从环境绿化、绿色行为两个维度进行了标准规定,该标准评审专家、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农学院徐礼根研究员力推“屋顶农业”,并成功将其纳入其中。同时,由他提出的“阳台绿化、屋顶绿化”,以及“尽可能绿化”等用词和条文“嵌入”规范,成为评定机构低碳零碳的一个考核评分项,此举将会对上述绿化在浙江的推广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该标准于8月22日开始实施。将“零碳”公共机构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对公共机构“零碳”管理水平评价采用打分法,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总分为100分,加分项总分为10分,共计110分。
据了解,去年出台的《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建设乡镇以上“零碳”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300个的目标。2022年,浙江将率先开展25家“零碳”公共机构的建设试点工作。据徐礼根介绍,“零碳”示范试点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通过各种低碳管理、技术、市场等手段,实现示范试点边界内二氧化碳净排放量达到零或接近零,积极探索形成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模式和制度成果,以此推动浙江省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为该省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花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