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环节事宜***
一、毕业就业流程图

二、毕业生生源自审及就业相关材料办理
毕业班学生需在9月初至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就业手续->生源信息自审”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并确认提交(所有打*号都需按实填报)。
2.就业推荐表办理
全体毕业生均需办理,每位毕业生仅能办理一份盖章原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好原件。毕业生向用人单位自荐时可提供此表复印件,后续办理落户或入职时可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部分单位需要)。
填表指南:
(1)自行编辑好《就业推荐表》的填写内容,推荐表必须在1张纸内(请勿调整表格格式)。
(2)打印方式:必须使用双面打印,保证正反一页纸。
(3)自我推荐(字数要求):详细总结个人情况,该栏需要填满至70%及以上。
(4)签字盖章:“毕业生所在学院推荐意见”需有德育导师签字。本人、导师、德育导师签名后,方可盖章。
(5)组织办理:后期由各党支部生涯委员组织毕业生填写,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农学院A212研究生助理处盖章。
3.求职中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
另外,专业相关证明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A211开具,在读证明、中英文成绩单、通过论文答辩证明、在读收入证明、中英文学历证明(已毕业学生)、中英文学位证明(已毕业学生)等可在纳米楼112室研究生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就业方案确认
1.电子签约

一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电子签约,已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备注:
(1)目前学校采用电子签约,请毕业生按照流程网上签约,无特殊情况不提供纸质协议书。关于就业协议采用网上签约的说明:https://www.career.zju.edu.cn/jyxt/jygz/new/lmDetail.zf?contentid=234D5B3628201C31E0653A68DD0E9B18&lmtype=2
若对方单位需要,可以提供关于就业协议采用网上签约的说明作为证明材料。
(2)学生端在线签约流程:
(3)用人单位签订网上三方协议书流程说明:
2.违约

(1)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
(2)在系统中上传违约材料:①原三方协议;②违约申请说明;③新单位接收函;④原单位解约函。
(3)学院审核通过同意违约申请后,可再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功能。
(4)注意:
a.违约材料需齐全;
b.原则上与原单位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
c.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请谨慎签约。
3.就业方案确认
(1)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www.career.zju.edu.cn),选择个人中心 > 就业手续 > 毕业去向登记/就业方案确认

(2)选择就业类别,并完善毕业去向信息(所有带*号的部分均须填写)

相关信息请与就业单位确认无误

(3)填写档案信息(如实选择,需完善所有带*必填内容)

具体要求可见下方档案派遣模块说明
(4)上传就业证明材料

就业证明材料上传要求:
网上电子签约就业: 浙江大学毕业生网签协议书
非网上电子签约就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协议、就业协议书、录用接收函、公示材料、聘用证明、在职证明、调档函等证明
境内升学: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出国、出境:国(境)外高校录取offer
自主创业:①创立公司: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②在孵化机构创业: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③个体工商户创业:工商执照;④电子商务创业: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交易流水等
自由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依据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浙江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材料需说明从事的职业内容、收入情况等,收入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
浙江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doc;
待就业学生:调档函(毕业生需与原籍档案接收单位协商开具调档函;如果原籍档案接收单位无法开具调档函,则需要提交调档说明,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毕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调档原因等,模板仅供参考(附件:
调档说明.doc),最后由学生本人签字)
四、档案派遣

https://mp.weixin.qq.com/s/08nVAeMfrcNPHbsnKtkCoQ
1.档案去向
(1)国内升学:寄送至录取院校。
(2)出国(境)学习:寄送至生源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存放留学服务中心。
(3)已落实就业单位: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寄送至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寄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寄送至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保障局。
(4)未落实工作单位:寄送至生源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档案转递信息校对
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www.career.zju.edu.cn),选择个人中心 > 就业手续 > 毕业去向登记/就业方案确认。
(1)如果已经在线上签约时填写过相关信息,请再次查看档案转递信息是否准确。
(2)如果是首次登记毕业去向,可同步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务必准确真实。
(3)如果是暂时未落实去向,可在就业系统中填写“待就业”类别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并在就业证明材料中上传调档函(寄回原籍也需提交调档函,原籍地无法开具则需上交个人说明)。
3.档案寄送
(1)确认档案转递信息无误后,填写毕业生档案寄送申请问卷(https://wj.qq.com/s2/24499799/6011/);
(2)学院核对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及档案寄送申请问卷信息无误后,进行档案寄送;
(3)学籍档案与党员档案分开保管,但统一寄送;
(4)档案邮寄快递信息单号可在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通过“个人中心>就业手续>档案寄送”自行查询。
(5)毕业生档案中需将毕业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一般于毕业下一个月开始寄送。
(6)若有特殊需求,请与此邮箱联络:cabjy01@163.com,在此提交证明材料,说明情况;若无则统一安排档案派遣。
Ø档案派遣时间
系统及问卷提交时间 | 档案派遣时间 |
每周五上午10点前 | 每周五下午 |
五、政审
求职中,如用人单位需要政审,请提前联系责任辅导员老师和党支书:
1. 前期材料准备阶段:联系单位政审人员明确所需材料清单;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开具介绍信用于查档;自行准备会议室;
2. 联系辅导员阶段:联系责任辅导员汇报基本情况,政审单位、时间及要求,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经历、兴趣爱好、优缺点等信息);
3. 申请提档阶段:提前至少一天填写
农学院档案查阅申请表(政审).xlsx(黄色高亮部分)发送党支书,党支书将申请表发送至档案管理钉钉群;档案提取后,将放至A212档案临时转存柜中。
4. 联络谈话人员:确认谈话人选,通知时间地点,提供个人情况方便大家了解;
5. 政审当天准备:学生提前联络提醒政审人员、谈话人员。政审单位凭介绍信由辅导员转交其查档,查档时毕业生本人应回避。
六、就业相关事宜咨询
1.研究生就业经办老师:
顾老师 办公电话:0571-88982551
2.研究生职业发展中心:
刘瑞悦 电话:18011510088,邮箱:1611171516@qq.com
李雁航(档案管理) 电话:19558147224,邮箱:787470466@qq.com
***毕业生离校环节事宜***
七、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
1.毕业生党员在毕业之前需与毕业后工作、学习的单位确认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doc,填写好后发至cabdangsu@163.com邮箱,邮件命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姓名。
(1)转至省外:每周三12:00之前发送邮件,可于本周周五下午至党政办A221党政办张老师处领取正式纸质介绍信。
(2)转至省内:邮件发送后无需额外操作。
流程审批时间与正式纸质介绍信领取时间为每周五下午。
2.转接情况说明: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在党员系统上一般在线上发起转出,组织关系转到省外需由党政办公室开具正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线上线下同步发起转出。
3.注意事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3个月,党费必须交至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当月为止,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根据介绍信到相应党组织办理完成转接手续,并及时返回介绍信回执照片邮件发送至zhangyutong1@zju.edu.cn。经办联系:0571-88982573(党政办,张老师)。
对于28岁以下党员,需同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流程(见下),否则不予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1.毕业生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成功转出后,将组织关系转出截图发送至nxytwzx2022@163.com邮箱。
3.如需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需盖章,可到学院团委A212线下办理。附件: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doc。
【群众】
若政治面貌为群众,请将姓名+学号反馈至nxytwzx2022@163.com, 每周五直接审批党团组织关系一项。
八、户口迁移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学院统一办理:一般在每年6月开展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具体流程待学院通知。
2.学生单独办理程序
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如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户口无论迁往何处(尤其迁往北京、上海的),毕业生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和迁户要求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69,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九、学位服借用
请至农A212研究生助理处登记借用,需交押金(现金200元),按期归还。
十、电子离校
1.毕业生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大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u.edu.cn),进入“办事中心”,通过“站内搜索”找到“Z1722:研究生离校申请流程”应用图标进入申请流程,根据提示要求办理相应离校手续。
2.户口迁出(根据第八点要求进行办理)。
3.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党员和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应按照要求办理党员和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根据第七点要求进行办理)。
4.毕业去向登记。毕业生离校前需在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完成毕业去向登记(https://www.career.zju.edu.cn),并经院系审核认定。
5.医疗保险。已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毕业生,毕业后如果没有参加其他地区或险种的基本医疗保险,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持续到当年的12月31日,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
6.经费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归还或出具经费负责人的证明调整借款人姓名;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后,在电子离校单系统点击“获取最新离校状态”刷新,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采用线下签约的形式,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具体事项详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8.退宿。毕业生请按照各宿舍楼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搬走全部个人物品并交回寝室钥匙。
9.博士毕业生离校前提交一本纸质版学位论文给研究生办A211李冬霞老师。有“需要大修后复审”或通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者,离校前需提交《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硕/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终审表》,需二级学科负责人给出审定意见并签字。所在二级学科负责人名单详见农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学科经纬”栏目。
10.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农学院研究生办A211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