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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项目

时间

地点

流程

材料

经济困难生认定

每年5、9

学院

新生入学时凭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审核通过,上报工部→工部最终审核、备案→每年5月和9月进行经济困难生身份确认

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每年910

学院

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窗口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外设助学金申请

不定期

学院

公布通知→经济困难生向其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汇总初审资格→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初步名单→复审材料→公示候选名单(仅学号)→确定最终受助名单上报→上级审核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固定岗位在每学期初统一招聘,临时岗位可随时申请

学院

需要设置岗位的报主管领导同意→学生向用人单位(各办公室)提出申请→面试、公示、培训→学统一备案→上岗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临时补助申请

随时

学院

已认定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生向其辅导员或负责资助老师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初审报至资助老师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核上报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

其他专项补助申请

见具体通知

学院

公布通知→已认定经济困难生的向其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汇总初审→学园复审→公示名单(仅学号)→审核上报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