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流程 | 材料 |
经济困难生认定 | 每年5、9月 | 学院 | 新生入学时凭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审核通过,上报研工部→研工部最终审核、备案→每年5月和9月进行经济困难生身份确认 | 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 每年9、10月 | 学院 | 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窗口→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
外设助学金申请 | 不定期 | 学院 | 学院公布通知→经济困难生向其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汇总初审资格→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初步名单→复审材料→公示候选名单(仅学号)→确定最终受助名单上报→上级审核 |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 固定岗位在每学期初统一招聘,临时岗位可随时申请 | 学院 | 需要设置岗位的报主管领导同意→学生向用人单位(各办公室)提出申请→面试、公示、培训→学院统一备案→上岗 |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
临时补助申请 | 随时 | 学院 | 已认定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生向其辅导员或负责资助老师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初审报至资助老师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核上报 |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 |
其他专项补助申请 | 见具体通知 | 学院 | 公布通知→已认定经济困难生的向其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汇总初审→学园复审→公示名单(仅学号)→审核上报 | 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