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浙大发研〔2006〕1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大发研〔2006〕2号)、《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结合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研究所推荐,学院汇总,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将农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单及其业绩(附件1)予以公示。
1、系统申请(11月2日-5日)
获得学院推荐的研究生请于11月5日前登陆研究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评奖”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请根据公示汇总表中所列的推荐荣誉和推荐奖项一起申请。
2、学院系统审核(11月5日-6日)
学院将进行系统的审核,逾期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作放弃。
3、上交评奖材料(11月4日-7日)
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从研究生系统中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本人、导师、德导签字需完备,学院意见由学院统一签署盖章)。
每位获奖者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1页,正反打印)请于11月5日前交至各支部,支部汇总评奖评优材料后交至各研究所学生负责人处,各研究所材料请于7日12:00前上交学院团委A212学生助管处。
获得专项奖的同学还需再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1页,正反打印)和《申请陈述表》(附件3,一式一份,1页);
注:郑志刚奖学金,设奖单位制定了单独的表格,获奖者只需填写设奖单位的表格(附件6,一式两份)和《申请陈述表》,无需再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薛文华,电话:88982561,E-mail: whxue@zju.edu.cn。
注: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公示另见通知。
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11.2—11.5 | 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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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5 | 个人系统申请 | 提醒: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打印在证书上 |
11.5—11.6 | 学院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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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之前 | 研究所为单位上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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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2020学年农学院评奖评优业绩汇总表-公示(更新).xlsx
附件4: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更新).doc
附件5: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更新).xlsx
各项奖学金及个人荣誉获得者的名单,最终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农学院团委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