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学园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本次农学院有1个邹怀熙励志奖学金续助名额、1个邹怀熙励志奖学金新申请名额。
二、申请流程
1. 3月27日(周五)18:00前,学生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选择助学金名称,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详尽申请信息,申请理由一栏不得少于100字;(注:附件信息一栏需根据下述要求上传材料)
(2)附件上传。上传续助与新申请相应附件(附件4、附件5,其中成绩单上传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成绩单);
(3)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下“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申请情况。
2. 3月30日(周一)18:00前,学院将根据名额分配对申请学生进行评选,请同学们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3月31日(周二)18:00前,学院反馈材料后通知同学上交纸质材料,同学收到通知后及时提交纸质材料到农学院A座212团委办公室学生助理处。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电子版材料(均在eta系统上提交附件):
(1)申请表(无需盖章);
(2)成绩单pdf版;
(3)汇总表(无需盖章)。
2. 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一份):提交到农A212办公室学生助理处
请收到通知后再提交材料,以免材料格式内容等不规范造成多次修改。
(1)盖章版成绩单(教务处成绩专用章),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纳米楼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2)续助生:续助生感谢信(签字版)
特别提醒:
1. 可续助学生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该放弃名额由同院系进行同年级递补。放弃资助学生须提交放弃声明(附件6)至院系。
2.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附件1: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2:2025-2026学年春夏外设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