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
需要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的学生,参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认定流程进行申请认定。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3.进入“学生信息”版块,选择“学生资助”类别下“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农学院A座212学生助理处,并按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农学院A座212学生助理处。
三、时间安排
1. 3月2日24:00前,学生完成上述申请。
2. 3月7日24:00前,学院完成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的审核认定和已认定资助对象的复核与调整。
3. 3月14日24:00前,学院完成公示工作。
4. 3月19日12:00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完成相关材料报送。
四、材料提交
1.已认定资助对象:
①对资助等级确认无误的,ETA系统完成确认即可,无需提交材料;
②需调整资助等级的,需提交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
③放弃资格的,需提交附件5《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
2.新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所有材料签名日期需手写,一式一份交至农学院A座212学生助理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