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及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经系所推荐、公开答辩、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产生农学院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推荐名单,现予公示,获相同奖项者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博士生:
国强奖学金:郭明月、邵思遥
南都奖学金(一等):梁文龙
岑可法奖学金(一等):梅洋
先正达齐尔顿研究生奖学金:王小斌
CASC奖学金:邓倩文
南都奖学金(二等):余月儿
杨咏曼奖学金:杨灿
硕士生:
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林楚宇
中国光谷奖学金:许曈
先正达齐尔顿研究生奖学金:周金瑾
小米奖学金:陈冶可
杨咏曼奖学金:黄华敏
黄子源奖学金:王凯茜
南都奖学金(三等):柴子淇、丁文雅、马永芳
材料提交要求:
奖项 | 提交材料 | 时间节点 |
专项奖学金 (除先正达奖学金)
| 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一式两份) 3.《评奖评优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
所有奖学金均需提交,部分奖学金需提交以下额外材料。
| 10.27前(CASC、中银)
10.28前 (其余) |
CASC奖学金 | 1.《附件5:CASC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名单》 2.获得5000元(含)以上奖(助)学金需提交《附件6:CASC奖学金学生信息一览表》
| 10.27前 |
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 | 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学生登记表》(附件10) 2.《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受奖励学生汇总表》(附件11) 3.受奖励学生签收表(附件12),后续需交。 | 10.27前 |
公示名单如有任何异议,请与学院联系。
请公示名单中的各位同学按要求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先正达奖学金外的奖学金材料提交按照上面的表格,按规定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奖项+姓名+学号”提交到cabgrs@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到A212学生助理处。
先正达奖学金需提交附件中的推荐表与申请表。
提醒:除先正达奖学金外,所有专项奖学金都需提交材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2份(附件3)+《申请陈述表》2份(附件4)+《评奖评优登记表》1份,部分奖项需提交其他材料,请勿遗漏。
《评奖评优登记表》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并导出,如果评奖评优登记表暂时无法导出,请先提交其他材料。
提交截止:要求10.27前提交的奖学金材料,请于10月27日16:3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奖学金在10月28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2021-202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xlsx
附件10: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学生登记表.docx
附件1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受奖励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12: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受奖励学生奖学金签收表.xlsx
先正达奖学金导师推荐表.docx
先正达奖学金申请表.docx
先正达奖学金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