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德育导师、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为适应支部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调整,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支委会调整工作。
一、 支委会设置要求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二、 工作程序
1.党员大会选举
请德育导师及支部委员会委员在广泛征求支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2021年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工作总结,民主选举产生2022年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流程参照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第四部分。
2.召开新一届支委会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产生后,随即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根据支部实际情况);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明确委员分工。具体流程参照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第四部分。选举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审议。
三、 工作要求
1.不同类别委员可兼任;不得由2人同时担任组织委员(宣传/纪检委员)。
2.严格按照支委会调整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3.各支部请于4月18日前完成支部委员会调整,并填写附件2《农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调整申请报告》,纸质版由原支委和德育导师签字后于4月18日前交至A212学生助理处,电子版请于4月18日前发送至党素邮箱cabdangsu@163.com。
4.4月18日前填写在线文档附件3 《2022年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设置表》
农学院党委
农学院学生党员素质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