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浙大发研〔2006〕1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大发研〔2006〕2号)、《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结合《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办法 (2021 年修订)》组织评审后,现将农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单及其业绩(附件1)予以公示。
1、系统申请(10月28日-31日)
获得学院推荐的研究生请于10月31日前登陆研究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评奖”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请根据公示汇总表中所列的推荐荣誉和推荐奖项一起申请。
2、学院系统审核(11月1日-2日)
学院将进行系统的审核,逾期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作放弃。
3、上交评奖材料(11月3日-4日)
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从研究生系统中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本人、导师、德导签字需完备,学院意见由学院统一签署盖章)。
每位获奖者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1页,正反打印)请于11月10日前交至各支部,支部汇总评奖评优材料后交至德育导师处签字后,各研究所以所为单位材料汇总后请于11月11日17:30前上交学院团委A212学生助管处。
获得专项奖的同学还需再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1页,正反打印)和《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3,一式一份,1页);专项奖学金获得者的电子材料请于11月4日17:30前以“xxx奖学金+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cabgrs@163.com,纸质材料上交学院团委A212学生助管处。
详情见:http://ygb.zju.edu.cn/2021/1019/c31582a2431990/page.htm
注: 中国石油奖学金获得者需要额外填写《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附件4)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潘鹏路,电话:88982715,E-mail:plpan@zju.edu.cn;薛文华,电话:88982561,E-mail: whxue@zju.edu.cn。
注: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公示另见通知。
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10月28日-31日 | 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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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31日 | 个人系统申请 | 提醒: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打印在证书上 |
11月1日-10日 | 学院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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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1日 | 研究所为单位上交材料 | 10月4日发送、提交专项奖学金材料 |
各项奖学金及个人荣誉获得者的名单,最终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附件1:【公示终版】农学院各研究所业绩汇总表1028.xlsx
农学院团委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