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2019级本科生:
根据农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思想政治评价、能力素养评价以及学生社会工作考评一系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思想政治评价
思想政治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活动记实和班级评议部分。
考评起止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考评日程安排:
(一)活动记实
(1)个人申报
全体同学根据《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个人活动记实认定标准(试行)》(附件3)进行个人项目申报,填写《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个人申报表》(附件5),进行个人活动纪实申报。
个人申报时间截止:9月20日17:00前,相关材料交至班级组织委员,由班级评价小组进行审核。
(2)班级审核
由班主任、班干代表(班长)、团干代表(团支书)、党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价小组,各班评价小组对全体同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记实个人申报表》的班级审核意见进行填写,并汇总全体同学的分数,填写《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6)。
(二)班级评议
各班召开班级互评会议,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将评议排名填入《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6)
(三)评价结果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宿舍记实成绩见附件7,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级评议排名×0.35
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因违纪收到处分的学生,其当年思想政治素质评奖等级评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需由班主任召开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审议,讨论决定评价结果。若审议结果与评价结果不一致,可对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评价结果填入《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6)并进行班内公示。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经班级公示后填入《农学院2020-2021学年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结果确认表》(附件8),由同学逐一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审核。
(四)材料上交
请各班于9月23日12:00前将《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zjunxytw@163.com,于9月23日12:00前将签字确认后的《农学院2020-2021学年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结果确认表》纸质版上交农A212。
(五)学院公示(拟9月24日-9月26日)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对班级纪实评议结果进行抽查,并将最终结果在碧水青禾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关于审核结果的复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等各类复议情况。
注:公示期结束后本次考评时间段项目作清零处理,原则上不再作为下一次申报认证的加分项目。
二、能力素养评价
考评起止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考评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
全体同学根据《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试行)》(附件4)在浙江大学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进行个人申报,个人申报时间截止:9月20日17:00。
能力素养项目申报,有以下注意事项:
(1)2018级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上传结题材料即视为已结题,请同学们及时登入系统申请相应能力素养分,后期评奖评优工作组会进行核对并审核通过;
(2)SQTP项目:院内项目统一导入、无需申请;院外项目,提交充分证明(包括结题证明和参与/立项证明);同一学年只计入分值最高的项目。
(3)志愿者小时数无需申请,由学院统一导入。涉及志愿小时数奖励的志愿活动不再作为单独项目申请公益服务类别加分;
(4)申请“疫情优秀志愿者”“街道抗疫杰出个人”“某赛事优秀志愿者”等志愿荣誉或其他各类志愿活动,一律不予认定;请同学自行申请荣誉小时数加分。
(5)社会实践类奖励,如先进团队/个人等荣誉的申请,以奖励奖状发文时间为准,即去年能力素养加分时间截止后参评获得的相关奖励项可于今年申请相应的能力素养分;
(6)申请去年暑期社会实践加分的,需要明确注明去年能素考评时未申请,并明确注明是否为核心成员(限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加分);核心成员由队内共同决定,并提交相关证明。
(7)所有能力素养加分均以《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试行)》(2020修订)(附件4)为依据,申请材料须真实、充分。
(二)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审核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试行)》定期对学生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三)学院公示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能力素养审核结果在碧水青禾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关于审核结果的复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等各类复议情况。
思想政治和能力素养评价结果将直接作为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申报荣誉和奖学金的评选依据,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班级评价小组需严肃对待评价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提醒!
三、学生社会工作考评
根据《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规定,社会工作考评于每学年末进行。为评价2020-2021学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团委将集中进行学生社会工作的考评,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学院内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各党支部委员、学生会、各班级学生干部等,个人不需要申报,请组织负责人或班级单位填写《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评表》(附件9)。
2.学院外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即其他院系分团委、学生会等团学组织成员,由学生个人向所在组织提出申请,请组织负责人填写《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评表》(附件10),并自行完成申报。
3.在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内获得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个人不需要申报,学院统一汇总录入。
(二)考评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考评标准
类别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社会工作 | 学院、学园各级组织主要学生负责人(部长以上,如主席团、主任团),团委内设各部门负责人 | 优秀 | 10 | 1.担任职务半年以上方可进行考核; 2.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3.考核不合格不予加分。 | |
良好 | 7 | ||||
合格 | 4 | ||||
学院、学园各级组织部长,团委内设各部门副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等 | 优秀 | 9 | |||
良好 | 6 | ||||
合格 | 3 | ||||
学院、学园各级组织副部,团委内设各部门部员 | 优秀 | 8 | |||
良好 | 5 | ||||
合格 | 2 | ||||
学院、学园各级组织部门干事,班委、团支委 | 优秀 | 6 | |||
良好 | 3 | ||||
合格 | 1 | ||||
荣誉加分 |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 4 | 同类别荣誉仅计算最高荣誉。 | ||
获得学院(系)、学园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 2 | ||||
有重大立功表现,为学校、学院赢得荣誉或做出特别贡献 | 5-10 | 提供有效证明,学院认证酌情加分。 | |||
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于每学年末考核。 (2)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3)党支部委员考核由支部书记负责; (4)学院、学园学生组织成员考核由所在学院、学园负责,反馈至农学院; (5)学院学生组织(仅限团学组织)成员考核由指导老师负责; (7)若个人同时拥有多项荣誉,可同时申报; (8)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 |
(四)工作要求
1. 各班级
各班级完成对班委、团支委考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3日12:00前将附件9发送至邮箱zjunxytw@163.com,邮件命名为“【XX班级】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核表”。
2. 农学院院内团学组织
农学院院内团学组织完成组织成员考评后,以团学组织为单位,请相关组织负责人将附件9以“【XX组织】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核表”为标题,于9月23日12:00前反馈至邮箱zjunxytw@163.com。
3. 其它院系、学园团学组织
于其它院系、学园团学组织担任学生工作的同学,以个人为单位,由学生个人向所在组织提出申请,请组织负责人进行考评并填写《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评表》(附件10),并将附件10学生干部考评表作为证明材料,于9月23日12:00前自行完成网上申请,纸质版由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递交到许霁玉老师处(农A212)。
4. 社会工作相关荣誉称号
涉及非学院或校级社会工作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例如优秀团员(非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名额)、优秀团干(非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名额)、十佳大学生等,请个人填写附件11并附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邮件命名为“【XX班级】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核荣誉称号统计表”,于9月23日12:00前反馈至邮箱zjunxytw@163.com。
四、新评奖评优工作温馨提示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开始,为使评奖评优工作顺利进行,特做以下温馨提示,请同学们互相转告。
1、今年考试相关情形特殊,请同学们通过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及时了解自己在2020-2021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最迟9月23日),如成绩未在相应时间发布,请及时询问对应任课教师,如对原始成绩有所疑义的请向任课教师或开课院(系)咨询。
2、请同学们于9月11日前通过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网站(http://www.tyys.zju.edu.cn/)中“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及时了解自己2020-2021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情况。
3、在评奖评优的这段时间里,请同学们不定期地登陆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思想素质、能力素养、评奖评优等相关通知,防止错过奖学金申请日期等情况发生。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tw@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2020修订).pdf
附件2:《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0修订).pdf
附件3:《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个人活动记实认定标准(试行)》(2020修订).pdf
附件4:《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试行)》(2020修订).pdf
附件6: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xls
附件7: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18、19级本科生宿舍纪实考评成绩.xlsx
附件8:农学院2020-2021学年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结果确认表.docx
附件9:《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评表》.xls
附件10:《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评表》.doc
附件11:《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核荣誉称号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