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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学生党总支关于召开“发扬优良作风 争做优秀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1-07-19 访问次数:1256

各学生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党委发〔202113号)要求,现就召开“发扬优良作风 争做优秀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紧盯找差距、补短板,强化问题整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传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解决和防范党员干部在队伍、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四风”反弹问题。

二、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党史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定的四本学习材料,研讨交流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督促认真进行自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指出问题、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不足和差距。

1.党支部在听取党员群众、工作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着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党支部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方面情况

2.党员要对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检视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与不足检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检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制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查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为身边师生群众做了什么好事实事,还有哪些差距。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带头示范,联系实际,直面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1)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每位党员要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注意:专题组织生活会纪律要求严格,请各支部务必提前安排好会议时间,强调党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缺席。组织生活会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五、抓好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支委会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于8月31日前完成。请各党支部将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整改清单(附件2)于8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党素邮箱cabdangsu@163.com


附件1:XX党支部+浙江大学“发扬优良作风 争做优秀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XX党支部+整改清单(模板).docx

农学院学生党总支

农学院学生党员素质发展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