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本科应届毕业班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志愿者。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3月2日至3月6日):由于疫情的特殊情况,个人申报环节将于线上进行。请各毕业班团支书通知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3月6日24: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下载见附件一)打包发送至1770919751@qq.com,打包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汇总”,同时为了方便后续统计,请各班团支书提醒各申请同学将自己的文件命名为“X星级XXX同学申请表“。
2、名单公示(3月19日):校青志暂定3月19日起在校团委网站进行星级志愿者通过和驳回名单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20年3月6日24:00;
2、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以上;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由于本次疫情的特殊情况,对于本次星级评定工作中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将暂不予下发星级志愿者证书,而以校团委网公示名单作为审核合格的依据;
6、除了应届毕业生,另外欲申请星级的同学请等待夏学期的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
7、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三课堂记点 |
一星级 | 40≤小时数<70 | 1.5 |
二星级 | 70≤小时数<150 | 2 |
三星级 | 150≤小时数<200 | 2.5 |
四星级 | 200≤小时数<250 | 3 |
五星级 | 小时数≥25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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