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请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1、贷款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请将纸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提交至学院(新生请在报到时上交,老生请于9月16日前上交至团委学工办A212研究生资助文件框);
2、贷款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请按生源地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210学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请所有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于9月16日前填写汇总表单https://f.wps.cn/ksform/h/write/TdjQ9Awy/。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0571-88981730;
其他疑问:请咨询党委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0571-8898140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