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学生集体关怀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倡导朋辈互助,构建融入式朋辈助人体系,表彰先进,总结提升我校朋辈心理服务质量,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浙江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报名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在浙江大学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1学年及以上,积极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朋辈心理辅导,工作业绩突出。
2.在心理健康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中,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课时及以上。
3.修读通过《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或《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课程,并获得“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资格证书”或“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课时及以上。
二、推荐方式
(一)学院推荐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院。
2.学院将根据推荐条件初评,并上报。
(二)学生组织、社团推荐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学生组织或社团。
2.由所在学生组织或社团指导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相关学生组织、社团积极鼓励、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如推荐方式为“学院推荐”,请于2026年5月17日前将《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zjunxyyjfk@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金同学
联系方式:0571-88982561、15397220206
附件:
农学院团委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