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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6-05-07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全面落实《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学生集体关怀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倡导朋辈互助,构建融入式朋辈助人体系,表彰先进,总结提升我校朋辈心理服务质量,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浙江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报名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在浙江大学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1学年及以上,积极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朋辈心理辅导,工作业绩突出。

2.在心理健康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中,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课时及以上。

3.修读通过《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或《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课程,并获得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资格证书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参与或带领朋辈心理辅导20课时及以上。

二、推荐方式

(一)学院推荐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院

2.学院将根据推荐条件初评,并上报。

(二)学生组织社团推荐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学生组织社团

2.由所在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相关学生组织社团积极鼓励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如推荐方式为“学院推荐”,请2026517将《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zjunxyyjfk@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金同学

联系方式:0571-88982561、15397220206


附件:

1.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表.doc

2.浙江大学“朋辈心理辅导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农学院团委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