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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誉】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6-02-26 访问次数:895

各研究所,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21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就开展2026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学院共4个名额,由各研究所推荐1个名额至学院进行统一评审,奖励金额为5000/

四、评选流程

1.符合要求并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于227日晚24:00前交给各党支部,支部汇总后交德育导师。

2.各研究所开展评选,推荐1位毕业生,并于32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发送至cabgrs@163.com

3.学院统一组织评选,最终推选4人,报送至学校。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5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4-2025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顾老师,88982551gushuxia@zju.edu.cn


附件1:【xx研究所】浙江大学2026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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