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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誉】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6-01-29 访问次数:10

各研究所、相关研究生:

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实施细则执行(附件1)。

2.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6年度(2026.1.1-2026.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6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6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历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流程及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

2026届研究生参评名单及各研究所名额分配见附件2有意参评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20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优秀毕业生模块,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完成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完成申请后可导出申请表注意: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申请人另需填写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业绩汇总表》(附件3),将申请表、业绩汇总表及扫描版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交至各研究所,证明材料应和业绩汇总顺序保持一致。

2.研究所评选推荐及材料提交:

请各研究所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下拨的校优、省优名额开展评选,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形成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并在所内公示后方可提交。

各所需于31日下午17:00将本所推荐人选(包括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业绩汇总表电子版发至cabgrs@163.com

注:对于省级优秀毕业生(博士)竞争名额,有关研究所需推选1位同学参加学院答辩会,名额分配详情见附件2

3.学院评选、审核公示及登记表提交:

1)学院评选、汇总并审核后,推荐名单将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或任何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获得学院推荐的研究生需于39日中午12:00以研究所为单位提交《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纸质版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并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各项签字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A212对应文件框处,逾期视为放弃

3)获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的同学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26届校级与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确保今年的评比工作顺利完成。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顾老师,88982551gushuxia@zj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129

附件1: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2026修订).pdf

附件2:农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名单及各研究所名额分配.xlsx

附件3: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业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