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要求,2025-2026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对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烈士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注意: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将予以适当倾斜。
二、补助类型
1.学院困难补助
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离校返乡、购置保暖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学院;学院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
2.学校困难补助
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学院;学院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并签名盖章后上交至研工部。
三、材料上交
请有需要的研究生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在1月9日17:00前以“年末关心行动+学号+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cabgrs@163.com,纸质版材料(只需附件1,一式两份)交到A212对应材料框内。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顾老师,88982551,gushuxia@zju.edu.cn。
附件2:2025-2026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