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文件和《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农学院行政发〔2023〕1号)的规定,经过个人自主申报、资格审查进行综合评定,现将2022、2023级二、三等奖学金名单公布如下:
二等奖学金获得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公示已结束
三等奖学金获得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公示已结束
公示期为10月23日至10月25日,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楼老师
受理地点: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A212
受理邮箱:zjunxyjz@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