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和资助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关于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具体要求,经同学自主申请、班级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审核,决定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认定为资助对象。现将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12点。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充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公示期已结束)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