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 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现将本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定按照《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奖学金参评对象:
2024年7月1日(含)至2025年7月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奖学金参评条件:
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及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部队及国防领域、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4.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原则上,学院结合申报条件和实际,向学校推荐2名候选人并排序。
5.意于申报的本科毕业生请于2025年9月22日17:00前(逾时无效)将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申报材料(附件2、3)提交至邮箱zjunxyjz@163.com,研究生毕业生则将相同材料提交至邮箱cabgrs@163.com。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
本科生楼老师,0571-88982715,louzhiyu-zju@zju.edu.cn;研究生顾老师,0571-88982551,gushuxia@zju.edu.cn。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