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帮助、缓解本院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5年第一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1.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详见附件1),可申请首次确诊重大疾病补助。
2.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可申请大额医疗费补助。
3.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工作安排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附件3),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2)一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附件2及有关凭证)一式两份交至A212学生助理处,电子版(附件2、3及有关凭证)发送至邮箱cabgrs@163.com,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5月7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获助最终名单由学校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联系人:黄丹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82561,hdan@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2019年7月修订).pdf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