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附件1)和资助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具体要求,经同学自主申请、班级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审核等环节,现将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复核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17日17点。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充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
刘老师:88206505
公邮:zjunxyjz@163.com
(公示期已结束)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