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委发〔2021〕123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2024年度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1月10日(周五)上午9:00
二、地点
农A113会议室
三、考核内容
1.根据《评价办法》,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领发展6个方面阐明特色做法,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具体可对照附件1)。
2.在《评价办法》的基础上,要突出今年的工作重点。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三会”、全国教育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党员队伍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
3.党支部书记要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举措。
4.样板党支部要结合此次考核评价,对本支部的工作进展、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自查问效(具体可对照附件2)。
四、述职形式及述职安排
每位党支部书记PPT述职3分钟。
述职党支部书记名单如下(序号即为大会述职顺序):
序号 | 党支部 | 述职书记 |
1 | 茶学本科生党支部 | 杜宇科 |
2 | 农学本科生党支部 | 蔡振宇 |
3 | 园林本科生党支部 | 崔景宜 |
4 | 园艺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谢瑶 |
5 | 园艺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田园 |
6 | 植物保护本科生党支部 | 张婕 |
7 | 茶叶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吴轶祺 |
8 | 茶叶所研究生第二、三党支部 | 潘泓静 |
9 | 果树所研究生第一、三党支部 | 吕守正 |
10 | 果树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吴璐璐 |
11 | 核农所研究生第一、三党支部 | 江一舟 |
12 | 昆虫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罗桂林 |
13 | 昆虫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姚珺 |
14 | 昆虫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单洁雨 |
15 | 昆虫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江爽 |
16 | 昆虫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陈黄欣 |
17 | 农药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张晓燕 |
18 | 农药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曹清怡 |
19 | 生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杨婉艺 |
20 | 生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王冰洁 |
21 | 生物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汤苏扬 |
22 | 生物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雷温婷 |
23 | 生物所研究生第五、六党支部 | 朱利雅 |
24 | 蔬菜所研究生第一、四党支部 | 李芷晴 |
25 | 蔬菜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林藤 |
26 | 蔬菜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吴佩珂 |
27 | 蔬菜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杨婷 |
28 | 园林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陈晓璇 |
29 | 作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郑玉玲 |
30 | 作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张园彬 |
31 | 作物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胡伊娃 |
32 | 作物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张天旭 |
33 | 作物所研究生第五、七党支部 | 陈泽权 |
34 | 作物所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 陈浩源 |
35 | 海南专项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钱佳洁 |
36 | 海南专项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高扬 |
五、党支部评优情况说明
1.现场评审进行百分制打分,最终根据“党支部自评(10%)+党支部互评(20%)+专业评审(70%)”的分数,结合党支部日常表现情况,组成汇总的党支部评价为“好”“较好”“一般”“差”。
2.原则上考核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党支部总数的30%。
3.在上一年度和本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所在院级党组织本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
4.如党支部的党员出现不当言论、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该党支部的当年考核评价等次不能为“好”。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党委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