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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科生评奖评优40号】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农学院21、22、23级专业奖学金预评名单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4-12-05 访问次数:761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农学院202120222023级专业奖学金预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专业奖学金为农林、师范、体育、地学专业学生设立,分优秀奖和普通奖2个等级。获奖条件和金额如下:

  (1)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在2023-2024学年累计获得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中的奖学金至少1项(次),奖励金额为1000元;

  (2)专业奖学金普通奖:未获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但各方面表现优秀,在2023-2024学年累计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学业进步标兵,劳动实践标兵,优秀学生中的荣誉至少1项(次),奖励金额为500元。


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期为2024125日至1210日,公示期后的各项信息不予更改。

    2、如对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对获评同学在德、智、体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3-2024学年农学院2021级专业奖学金预评名单公示.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农学院2022级专业奖学金预评名单公示.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农学院2023级专业奖学金预评名单公示.xlsx

如有问题请联系:zjunxyjz@163.com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