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2022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文件和《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农学院行政发〔2023〕1号)的规定,经过个人自主申报、资格审查进行综合评定,现将2021、2022级二、三等奖学金名单公布如下:
二等奖学金获得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邓佳 吕海横 全惟强 刘李浚 刘怡萱 刘博成 劳普芳 吴婉欣 邹迈昊 张丽婷
张语宸 陈香凝 陈科鹏 赵诣 胡志昊 胡歆之 袁越 钱乐怡 徐智涛 唐安琪
黄植 蒲丽雯 蔡添奕 潘玮涛 魏嘉
三等奖学金获得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万博岩 王振恺 王舜 叶宏羽 叶海波 向睿 刘杏莹 安仕杰 孙奕孜 孙家怡
孙赫 寿琰炜 李广扬 李庆成 李宗桓 李顺 杨译泠 杨焕琨 吴彤 吴聃
吴鼎威 沈鑫 宋开泰 宋奎瑶 宋晓钰 张周妍 陈子洋 陈牧川 陈奕炜 陈潇阳
邵宇剑 林元璋 林筝 易彦杉 金林丰 周佳磊 周思璇 周韬 郑小莹 郑若晨
郑晓玉 姜嘉美 顾宇琦 徐当 奚开益 凌圳锋 高子昂 黄奇祥 崔海靖 梁国栋
梁新样 蒋雨蓉 韩佳诺 程馨怡 鲁沛源 童者也 蓝周琪 鲍哲璐 臧唯羽 缪奕乐
缪晨露 潘炬华 潘靖怡
公示期为11月8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受理地点: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A212
受理电话:0571- 889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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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