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学年获评竺奖、国奖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
2023-2024学年农学院专项奖学金情况汇总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有意愿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研究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各研究所评审后推荐1名硕士及1名博士共2名学生参与学院专项奖学金答辩。
二、时间进程
表1.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学院安排 | 事项 |
11月5日前 | 研究所评选确定名单(1硕,1博),填写《专项奖学金业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研究所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abgrs@163.com。 推荐学生需加入钉钉群: 84810017381 |
11月8日(具体时间待定) | 学院开展专项奖学金答辩评审会,确定名单。 |
11月8日-11月10日 | 学院公示。专项奖学金获得者提交《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3)、《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bgrs@163.com,纸质版交至A212学生助理处。 |
三、评审安排
专项奖学金答辩评审会信息请关注钉钉群通知(群号: 84810017381),形式为3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评委提问。
特别提醒: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仅汇报本学年业绩情况,口头讲演和PPT展示内容均应在文件规定的评奖评优周期范围内。
学院联系人:李曦
地址:紫金港校区农生环A-212室
电子邮箱:lixi-som@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8982715
附件1:专项奖学金金额、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2024).xlsx
附件4: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