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1、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 号)文件、《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农学院行政发〔2023〕2号)文件,现公示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能力素养评价成绩。公示期至9月3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不予补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被驳回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交材料复核。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能力素养异议+姓名+学号】为邮件名反馈至邮箱zjunxyjz@163.com。公示期后不再受理异议。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1:农学院2023-2024学年能力素养分数公示(09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