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特别提醒: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根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学校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三、工作程序
1.10月11日(周五)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申请。具体如下:
(1)线上申请。登录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进入“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线下申请。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
(3)农学院申请的学生请于10月11日周五23:59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提交至农学院资助服务邮箱:zjunxyjz@163.com。邮件命名为:【国励申请+姓名】
(4)请关注邮件反馈,以反馈的附件为准,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一份),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于10月14日周一17:30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农学院A212团委办公室学生助理处。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1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2.10月16日(周三)前,学院完成审核。
3.10月18日(周五)中午前,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5.待所有院系完成审核并提交材料后,学工部将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上交与注意事项
1.电子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junxyjz@163.com;命名为【国励申请+姓名】。截止时间:10月11日周五23:59。
2.纸质材料:关注邮箱回复,以反馈的申请表附件为准,打印(一式一份),手写签名日期。上交至农学院A212团委办公室学生助理处。截止时间:10月14日周一17:30。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学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申请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