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1、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 号)、《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农学院行政发〔2023〕2号)文件和《【2024年本科生评奖评优3号】关于开展农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的通知》,现公示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思想政治素质评议结果。公示期至9月23日22:0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班级评价小组,由班级评价小组将邮件命名为【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异议+班级+姓名+学号】反馈至邮箱zjunxyjz@163.com。公示期后不再受理异议。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