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 号)的要求,各班需组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组成要求
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委代表、团支委代表、学生党员代表、班级同学代表等担任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 人,除班主任外的小组成员均由自主报名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内部推举1名成员担任副组长,1名成员担任监督员。
2、工作职责
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通知下达后,评价小组通知班内学生按照评奖评优工作的要求进行记实申请及材料申报、班级评议方案制订及落实。评价小组集体审核班内各个学生记实申请表事件的真实性和分数。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评价小组将班内学生综合测评得分汇总情况提交学院。
3、工作要求
各班级完成评价小组组建,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或学生副组长将附件1(电子稿PDF格式或纸质稿照片)于9月9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zjunxyjz@163.com,邮件命名为“【XX班级】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4年班级评价小组名单”,最终组建结果以学院确认无误为准,方可进行下一步评价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老师:88982551,liuyw@zju.edu.cn
刘同学:13613058796
附件1:【XX班级】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4年班级评价小组名单.docx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