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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申请2024年第一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4-05-24 访问次数:10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4年第一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工作。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1.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详见附件1),可申请首次确诊重大疾病补助。

2.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可申请大额医疗费补助。

3.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526日前向所在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附件3),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2)一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电子版5261200交到团委邮箱:cabgrs@163.com,纸质版于527日(周一)1000交到A212研究生学生助理处。

2.学院将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仔细审阅、核对,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526日将资格初审通过学生的申请表、汇总表及有关凭证整理好上报学校。

3.学工部、研工部对学院的初审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家庭状况进行核实,其中医疗凭证委托校医保办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报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联系人:盖老师,88982116gaihao@zju.edu.cn;陈同学,18815291166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2019年7月修订).pdf

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xlsx

  

  

  农学院团委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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