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围绕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和汇聚的战略基地目标,深化“学科思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在学院内开展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农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近五年内获奖团队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评选奖励
学院对院级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进行发文和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
学校奖励浙江大学“五好”导学团队导师组次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个,名额由导学团队主导师统筹安排;奖励“五好”导学团队研究生集体奖学金20000元。
四、评选条件
1.团队主导师为浙江大学全职导师,在浙江大学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学生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导师全面落实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导师组成员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带领学生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并有突出贡献。
4.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5.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构建、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所建树,形成一定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和高质量就业方面的育人成效显著。
6.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五、评选流程
1. 系所推选(4月30日前)。各研究所通过研究生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推荐等方式开展内部评选推荐;原则上每个研究所推荐一个参评团队。参选团队需填报《农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2.学院评审(5月10日前)。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团队讨论审议,产生院级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并择优推荐申报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研究所于4月30日17:00前将《农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1、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cabgrs@163.com,纸质版(正反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附件1)交至团委A212学生助管处。
联系人:李曦,88982715,cabgr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