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 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年末专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第1项、第5项、第6项、第7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困难补助申请;有上述第4项情形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的困难补助,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专项补助及申请资格
1.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
2.寒衣补助:对新生越冬御寒衣物的补助。本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具有资格申请,原则上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
3.保险费补助:对新生“医疗保险”的补助。本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具有资格申请,原则上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根据学制申请保险费补助(注:2021年起杭州市大学生个人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四年制360元/人,五年制450元/人)。
4.专项补助参考标准:
春节补助申请总金额=春节慰问金额+回乡路费补助金额
春节慰问金额暂定按照普通资助对象300元/人,重点资助对象500元/人发放,如各位同学有额外需要可自行调整额度申请。
回乡路费补助参考学生回乡路费金额(单程)进行补助。请需要申请的同学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车费信息截图(如12306网站的截图等),并在“申请理由”一栏详述申请理由和回乡路费(单程)开支。
春节留校不回家的同学亦可按以上细则申请对应金额的春节补助。
寒衣补助根据本学年认定的资助等级,普通资助对象最高可补助500元,重点资助对象最高可补助800元。请同学们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申请。
注意:最终发放的补助金额可能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请以实际为准。
三、申请流程
1.12月12日12:00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附件一栏请将本通知的附件“2022-2023学年年末专项补助汇总备案表”认真填写并上传;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
再次提醒:附件一栏需回乡车费(单程)信息截图,和本通知的附件“2023-2024学年年末专项补助汇总备案表”。
(2)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2.12月13日23:59前:学院汇总并审核名单,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12月17日17:30前:学院将专项补助学生名单纸质汇总表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4.12月底前,学院将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一批次发放专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确保在学生放假返乡时已完成补助发放工作。
咨询电话:学工部88206282、88206586
农学院请联系:胡同学13884479327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