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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院内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3-11-23 访问次数:122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公开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学院积极完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党政管理岗位:计划选聘5名左右,要求博士研究生;

(二)博士后党政管理专项(以下简称博后专项)岗位:计划选聘不超过10,要求博士研究生,进入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心理学、法学流动站,选派至校内各单位专项岗位工作;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选聘15名左右,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比例不低于50%

以上岗位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二、基本条件

(一)党政管理岗位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2024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2024630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11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全球高等教育动态有一定了解,善于做党政管理工作。优秀博士研究生、有学生骨干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优先。

 4.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博后专项岗位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2024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2024630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11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高等教育与高校治理发展方面的问题有较强研究兴趣,未来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4.鼓励优秀博士研究生跨专业申报,有学生骨干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优先。

 5.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专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2024届博士或硕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2024630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011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11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全球高等教育动态有一定了解,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博士研究生、有学生骨干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或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优先。

 4.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可于2023112117:00202312517:00期间登录浙江大学招聘网站(报名入口:http://ehr.zju.edu.cn/vuejs/recruitment/position detail.htm?id=N1782073348782555141)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后,点击右上角“应聘”按钮,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系统中导出《岗位申请表》,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浙江大学农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一起于1130日下午5点前交至农学院A212学生助理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信息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二)学院推荐

农学院积极宣传动员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选聘,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和初选,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学院党委加强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岗位申请表》中签署推荐意见、政审意见,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鼓励推荐优秀博士研究生、有“2+2”辅导员经历、专聘博士生兼职辅导员和校内党政管理岗位实践锻炼项目经历者,不限推荐人数;此外,推荐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总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需明确推荐顺序。

(三)材料报送

学院负责将《岗位申请表》及《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于126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入围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五)选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试综合表现、个人志愿和学校岗位需求,确定考察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等。若有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从考察名单中安排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4815日前报到,逾期不再保留聘用资格。对于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研究同意,报到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115

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则按有关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签订首聘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考核优秀者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用人单位,并签订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未达到优秀者不再续聘;博后专项人员一般直接签订三年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实施传帮带的导师制,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思政工作者、党政管理干部担任生涯导师,提供职业发展帮助和指导;博后专项人员在站在岗期间实行双导师制,除专业导师外,由工作单位配备中层领导干部担任实践导师。

(二)学校为党政管理人员制定专项培养计划,统一安排系统培训和轮岗历练,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投入和关心关爱,提供学习成长平台,强化综合素质提升。

(三)专职辅导员实行职级、职称“双线晋升”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党政管理人员和博后专项人员可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享受学校相关政策。

(四)工作(在站)期间,党政管理人员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享受异地津贴;博后专项人员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享受学校博士后重点资助,工作单位配套提供绩效奖励;专职辅导员可以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可申请免费入住学生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同时享受异地津贴,资源许可条件下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

(五)表现特别优秀的专职辅导员,经研究同意,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对于教学工作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辅导员,优先提供兼聘或转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机会。

(六)设立专项工作研究课题,开展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组织研究成果交流和评比。

(七)培养培训纳入相应的教师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享受学校有关政策和待遇。

(八)综合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者,优先提供职务晋升、挂职锻炼、境内外培训等机会,或根据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择优推荐到校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任职。

五、联系方式

韩老师 电话:13400462553 邮箱12116060@zju.edu.cn

盖老师 电话:88982116邮箱:gaihao@zju.edu.cn

党政管理岗位咨询:叶老师88982685  rsc@zju.edu.cn

博士后党政管理专项岗位咨询:来老师88981453  rsc@zju.edu.cn

专职辅导员岗位咨询:许老师88206058  xgb@zju.edu.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陈老师88981188陈老师 18758957662

附件:浙江大学农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xlsx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农学院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20231123

原文链接:https://hr.zju.edu.cn/cn/2023/1121/c29598a2829015/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