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自主申报、资格审查进行综合评定,现将2020、2021级二、三等奖学金名单公布如下:
二等奖学金获得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李君杰 李森豪 吴予杰 吴 彤 吴梁炜 张冰洁 张金铭 陈思齐 陈潇阳 罗 惠 金乐颐 周思璇
郑芷瑶 封虹羽 赵 烁 袁 越 钱乐怡 徐乐乐 徐敬天 高子昂 高 乐 陶益可 蒋雨蓉 蒋镇毅
程子涵 谢 瑶 蔡振宇 潘荣荣 潘靖怡 瞿成杙
三等奖学金获得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王俊彬 王 梓 王 舜 王湘瑞 王嘉睦 车战凯 毛雨泽 方安瑜 卢晓琳 叶海波 包心悦 朱 灿
朱毓滋 任卓芸 刘天骄 刘晓睿 刘博成 刘馨璐 孙家怡 劳书行 苏逸然 李广扬 李雨翾 李衍博
肖钰鑫 吴青霖 吴佳欣 吴亭孝 吴鼎威 余 弦 沈天尧 沈以立 沈维扬 宋笑瑜 张芙媛 张丽婷
张 婕 张景奕 陈 炀 陈凯进 陈泓雨 陈桢干 陈 诺 陈梓荧 邵柃铃 林元璋 林睿恬 罗 丹
季晨曦 金秀楠 金林丰 周佳磊 郑小莹 郑羽琪 郑 璇 赵梦雅 赵雅婷 胡雅馨 俞谦益 顾宇琦
徐子烨 徐匡田 凌圳锋 唐安琪 黄宇澄 黄彤浩 崔景宜 梁国栋 童者也 蓝周琪 雷心意 谭雅文
缪晨露 潘天宇 潘 健
公示期为10月18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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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电话:0571- 889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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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