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曾宪梓教育基金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续助的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本轮仅开放“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曾宪梓教育基金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项目(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4.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上述项目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2)。
二、申请流程
1. 10月16日(周一)18:00前,学生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相应助学金申请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注意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相应助学金申请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10月19日(周四)18:00前,学院在ETA平台完成逐级审核。
3.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特别提醒:
1.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打印放弃声明(附件6)一式两份,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
2.学生材料学生签名处均可附上白底黑字电子签名。
3.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执行清单(3个项目).xls
附件5:曾宪梓教育基金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续助材料.rar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