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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12号】关于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金色年华助学金项目的续助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3-10-13 访问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续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2021级本科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资助总人数为150人,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2.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1);

3.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1019日(周四)18:00前,完成个人申报:

1.系统申请。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金色年华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提交材料。在ETA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成绩单(附件3)、感谢信(附件4)、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附件5:3位帮扶对象填写)、汇总表(附件6)

同时打印申请表、2022-2023学年成绩单、感谢信、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成绩单需加盖成绩专用章,在学生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

3.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二)1026日(周四)18:00前,学院确定受助学生,并ETA平台完成逐级审核。

(三)待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四、其他

1.放弃续助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需提交感谢信(附件4)、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附件5:3位初高中填写)、放弃声明(附件7),打印一式两份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

2.未替换结对帮扶对象

续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元/年用于资助3位结对帮扶对象,预计在2024年3月(具体时间待通知)提交帮扶对象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

3.替换结对帮扶对象

续助学生需重新寻找相应个数的余杭区、临平区或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初中或高中学生(已上大学的不再续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于2024年3月(具体时间待通知)补充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附件8)、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信息汇总表等。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xls

附件2: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docx

附件3:电子版成绩单PDF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附件4:感谢信.docx

附件5: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3位帮扶对象填写).docx

附件6: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7:放弃声明.docx

附件8: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