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时”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时”梦想基金续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梦想,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梦想申请内容不限,例如:保研深造、出国留学、文化传承(技艺学习、宣传推广等)、公益服务(支教、助农等)、校园创业、兴趣爱好培养、帮父母完成一个心愿等。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和广西籍资助对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元/人,资助项目上限为在校期间一般不高于2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2.2022-2023学年“浙·时”梦想基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1);
3.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成绩优良,有明确规划目标,且缺乏资源支持;
5.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申请流程
(一)10月19日(周四)18:00前,完成个人申报:
1.系统申请。续助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浙·时”梦想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附件上传材料。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汇总表(附件4);
3.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4.同时打印一式两份的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并在指导教师意见处填写内容并签字,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
(二)10月26日(周四)18:00前,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并在ETA平台完成逐级审核。
(三)12月(具体时间待通知),由学工部组织项目交流会,以PPT展示等形式,由申请学生汇报梦想实施情况及预算。
四、注意事项
1.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打印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放弃声明(附件5)一式两份,并在学生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姓名和日期),统一交至农A-212学生助理处。
2.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3.本轮仅续助学生原申请项目,若项目已完成,学生计划申请新项目的,待后期新申请阶段开展。
4.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未尽事宜请联系zjunxyjz@163.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xls
附件4: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