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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20号】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3-10-06 访问次数:294

各位2021级本科生: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农学院行政发〔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年度,我院本科生共有7个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7. 成绩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原则上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二)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评定条件:当学年,德、智、体、美、劳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1.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从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名额,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当学年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

 2.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需要于10月12日1700报送材料至zjunxyjz@163.com,包括附件申请表、自述1分钟ppt(需同时上传pptpdf版本),邮件主题与附件名字均为:【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xx班级xx同学,例“【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农学2001张三”,表格填写一定要规范整洁,保持原格式不做调整(注意字数要求,如超过则自动严格按要求删减为要求字数),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程序

1.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材料汇总后,确定初评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名单分组等请密切关注碧水青禾网站后续通知。

2.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且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请在申请表中注明,由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统一评定。

各项材料须按要求命名并于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不符合要求、材料上交有所遗漏、逾期发送的一概不予受理。(截止时间:10月12日1700

未尽事宜请联系邮箱:zjunxyjz@163.com


        附件:2022-2023学年农学院奖学金申请表.xlsx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