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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3-03-09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 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 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 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2023314日中午12:00,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hsu@zju.edu.cn,文件夹名称命名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交至农生环A212学生助理处。

 

三、相关事宜

1. 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 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院系通过/不通过)均须上交,并根据优先级排序

3. 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 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联系人:

盖豪老师  0571-88982715gaihao@zju.edu.cn

苏敬涵(学生) 13557607325jhsu@zju.edu.cn

 

农学院团委

202339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