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农学院2023届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候选人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在学生本人申请、研究所评审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评审,产生农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8日。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人:盖豪,电话:88982715,邮箱:gaihao@zju.edu.cn。
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附件:农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业绩汇总表).xlsx
农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