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20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3-03-03 访问次数:48

各位同学:

根据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与我校相关捐赠协议,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考核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条件

考核对象: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本学期计划继续资助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2020级、2021级助学金获得者(参加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通过考核后将发放本学期助学金3250/人。

考核对象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认定为学校资助对象;

2.学习努力勤奋,考核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

3.基金工作小组将选取部分学生参与线上考核。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2.学制时间不足0.5年者;

3.上一学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者;

4.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者。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线上申请:3月1818: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三全育人网站(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中的“学生资助”板块,点击“社会资助申请”,找到“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材料(附件2):参加考核的学生提交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感谢信(21级考核学生提交)、《新鸿基助学金考核学生成绩汇总表》。

2.材料递交:32118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提交到农学院A212团委办公室学生助理处。

附材料清单:

电子材料(ETA平台提交)为附件2,包括:

 ①参加考核的学生提交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

 ②感谢信(21级考核学生提交)、

 ③《新鸿基助学金考核学生成绩汇总表》。

纸质材料包括:

 ①成绩单,需盖成绩专用章,右上角手写均绩和排名,一式两份

 ②感谢信(2021级学生提交),签名和日期需手写,一式两份



特别提醒:

1.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放弃声明(附件3,一式两份),手写最佳,若电子版打印,结尾需有个人手写签名及日期,本材料学院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并在汇总表中标明,放弃名额不再递补。

2.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老师88982551

郑同学13671455827

邮箱:zjunxyjz@163.com

  

附件1: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考核学生名单.xlsx

附件2:考核学生材料.rar

附件3:放弃声明.docx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