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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23-02-26 访问次数:1467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3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在2023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春季毕业生、夏季毕业生)可参评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学校将针对春季毕业生、夏季毕业生分别进行发文。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3)在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且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

1)有任何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3)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道德失范的行为;

4)所修课程中成绩有不合格;

5)无故旷课者、无故迟到注册者、请人代注册者、代他人注册者;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参评相关材料者;

7)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评奖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

8)始业教育出勤率不足 95%(请假除外);

9)学年内累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到 1/3

10)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其他评审相关事项参考《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2023)》(附件3)。

二、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1、个人申请:226-228日。

所有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2023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附件1)。有意向参评的毕业生需填写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业绩汇总》(附件2电子版,同时需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按照电子版业绩汇总顺序装订,以上材料提交至各党支部,党支部审核无误后汇总上交德育导师审核。有意参评的同学务必于31日中午1200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后导出《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2、研究所评选推荐及材料提交:31-33日。

德育导师组织各支部审核本所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并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组织各支部开展评选工作,确定本所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完成后,各所需于34日中午1200将本所推荐人选的业绩汇总表发至cabgrs@163.com,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团委A212学生助管处。

3、学院审核公示及登记表提交:34-36日。

学院汇总各研究所上报名单,并按照名单在系统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学院推荐名单将在碧水青禾网站公示,如有异议或任何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逾期不予受理。获得学院推荐的研究生需登录系统上导出《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并于37日中午1200以研究所为单位上交纸质版至团委A212学生助管处,逾期视为放弃。获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的同学待后续通知发布后,再行填写并提交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此次无需提交。

4、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农学院团委

附件1:附件1:参评名单及各研究所名额分配.xlsx

附件2:附件2: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业绩汇总.xls

附件3:附件3: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