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浙江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试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 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和《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分为“适用于2020级本科生”和“适用2021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两版)公布,向全院广大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22年12月25日前发送邮件至zjunxyjz@163.com反馈。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适用2020级本科生).pdf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适用于2020级本科生).pdf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适用2021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pdf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适用于2021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pdf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