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1、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
1.支部统一提交材料(11月20日前):请各班团支书收集本班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一)、并以团支部为单位汇总(附件三)于【2022年11月20日24:00前】打包发送至2754716654@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汇总】,同时为了方便后续统计,请各班团支书提醒各申请同学将自己的文件命名为【X星级XXX同学申请表】。
2.院系审核、校级初审(11月21日—11月29日):各院级团委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后,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各院系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校团委于11月29日24:00前对各学院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团委。
3.公示与补交材料(11月30日-12月3日):初审结果将于学院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12月3日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4.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12月4日-12月7日):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12月7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5.证书颁发(12月7日后):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由院系统一领取。
四、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2年11月13日。
2.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3.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4.【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如需补办证书,请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二)并发给各班团支书,由团支书统计后于【2022年11月20日24:00前】统一上交至2754716654@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支部名称+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校青志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
5.除每次评比星级的统一补办,其余时间将不进行证书的补办,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及安排及时在这次星级统一补办中提出证书补办申请。
6.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 | 第三课堂记点 |
一星级 | 40≤小时数<70 | 1.5 |
二星级 | 70≤小时数<150 | 2 |
三星级 | 150≤小时数<200 | 2.5 |
四星级 | 200≤小时数<250 | 3 |
五星级 | 小时数≥250 | 3.5 |
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老师 liuyw@zju.edu.cn
农学院团委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四: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2020.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