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根据大家的申请提交情况并经学院审核,现公布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
认定流程与依据:
1、学生系统提交申请;
2、结合系统申请中的情况说明与证明材料提交情况进行认定;
3、认定标准参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
认定结果见附件2022-2023学年农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名单(不含姓名信息)。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1日(三天后会撤销此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大家联系相关老师。
学院联系人:潘鹏路
地址:紫金港校区农生环A-212室
电子邮箱:plpan@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2116
学院联系人:盖豪
地址:紫金港校区农生环A-212室
电子邮箱:gaihao@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2715
农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