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部分)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本轮开放的外设助学金评选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附件1),本轮仅开放曾宪梓助学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浙江大学武警助学金的项目新申请;农学院本次获得3个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的新申请名额,仅针对2021级资助对象。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流程
1. 10月16日18: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附件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新申请材料;注意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助学金申请材料(面向2021级学生项目需提交2021-2022学年成绩单),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成绩单导出方法见附件2中的材料。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5)请等待通知联系签字和上交材料。
2. 10月24日18:00前,外设助学金校级工作人员将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联系有误的学生修改,无误后会将申请表打包发回学院,打印后通知学生签字并上交材料(一式两份),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将申请纸质材料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外设助学金服务部。
3.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特别提醒:
1. 请注意检查申请表格式,切勿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负责人。
2.盖章版成绩单,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自助服务机上打印。服务机打印的不用另盖章,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要加盖成绩专用章。另外,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
3.请注意保持电话短信畅通,及时查收后续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88982561
郑同学:13671455827
邮箱:zjunxyjz@163.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部分)外设助学金新申请执行项目及学院名额分配表.xlsx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