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附件1)和资助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具体要求,经同学自主申请、班级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审核,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予以补助。现将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4日至10月7日17点。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充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老师:88982561,jialiwang@zju.edu.cn
郑同学:13671455827
公邮:zjunxyjz@163.com
附件2(公示已结束)
农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4日